國旗法關于升旗的規定
- 發布時間:2018-05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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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國旗法》規定,在一般情況下,國旗應在清晨升起,傍晚降下。在直立的旗桿上升降國旗,應當徐徐升降。升起時,將國旗升到桿頂,降下時,不得使國旗落地。
發生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,可以下半旗至哀。下半旗時,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桿頂,然后降至旗頂與桿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桿全長的三分之一處;降下時,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桿頂,然后再降下。

發生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,可以下半旗至哀。下半旗時,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桿頂,然后降至旗頂與桿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桿全長的三分之一處;降下時,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桿頂,然后再降下。



